鄂建辦[2012]248號
各市、州、直管市、神農架林區住建委,可再生能源建筑應用示范市縣,湖北經濟學院,太陽能光電建筑應用示范單位:根據住建部建筑節能與科技司《關于報送中央財政資金支持建筑節能有關工作總結的通知》(建科節函[2012]211號),現就相關資料報送事項通知如下:
一、請各市、州、直管市、神農架林區住建委按建科節函[2012]211號通知附件2《公共建筑節能監管體系建設及節能改造工作總結報告編制大綱》準備總結材料,填寫建科節函[2012]211號通知附2-1、2-2情況表。
請湖北經濟學院按建科節函[2012]211號通知附件2《公共建筑節能監管體系建設及節能改造工作總結報告編制大綱》準備高等學校節能監管平臺建設試點院校工作進展情況,填寫建科節函[2012]211號通知附2-2情況表。
二、各市、州、直管市、神農架林區住建委按建科節函[2012]211號通知附件3《可再生能源建筑應用工作情況總結報告編制大綱》準備本級可再生能源建筑應用總體情況、主要經驗做法、成效、存在的問題及下步工作思路,填寫建科節函[2012]211號通知附3-1情況表。
請可再生能源建筑應用示范市縣按建科節函[2012]211號通知附件3《可再生能源建筑應用工作情況總結報告編制大綱》和附3-5《可再生能源建筑應用示范市(縣)典型材料編制大綱》分別準備總結材料,并填寫建科節函[2012]211號通知附3-2、3-3。
請太陽能光電建筑應用示范單位填寫建科節函[2012]211號通知附3-4統計表。
各地、各單位請于2012年11月30日前將總結報告及相應表格(蓋章)報省廳勘察設計與科技處,以便省廳匯總報住建部。電子版發至28437331@qq.com。
聯系人:唐先國
電 話:027-68873063,68873088(傳真)
附件:關于報送中央財政資金支持建筑節能有關工作總結的通知.rar(建科節函[2012]211號)
二○一二年十一月十六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