鄂建辦[2013]1號
各市、州、直管市、林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會:
為全面掌握各地2012年度建筑節能與墻材革新工作目標責任完成情況,省廳決定組織開展2012年度建筑節能與墻材革新工作目標責任考核。為做好本次考核工作,請各地報送相關考核資料,作為考核依據,具體要求如下:
一、報送依據
1、省政府與各市州政府簽訂的《湖北省“十二五”建筑節能與墻體材料革新工作目標責任書》;
2、《關于調整湖北省“十二五”建筑節能與墻體材料革新工作目標任務的通知》(鄂建墻[2012]4號);
3、《湖北省“十二五”建筑節能與墻體材料革新工作目標責任考核管理辦法》(鄂建墻[2011]7號)(部分定量指標作適當調整)。
二、報送對象
全省90個市、州、林區和縣(市、區),詳見附表1。
三、報送內容
1、2012年度建筑節能與墻材革新目標責任完成情況匯總表(附表2);
2、2012年度可再生能源建筑應用項目統計表(附表3);
3、2012年度綠色建筑項目統計表(附表4)
4、2012年度既有建筑節能改造項目統計表(附表5);
5、2012年度公共建筑節能監管統計表(附表6);
6、2012年度“禁實”工作情況統計表(附表7);
7、2012年度新型墻體材料統計表(附表8);
8、2012年度新增建筑節能能力統計表(附表9)。
2012年度目標責任考核,以上述報送數據為基礎,各項數據的填報要求詳見各附表說明。各市、州、縣(市、區)應建立支撐上述各報表中相關數據的項目臺賬清單,以備省廳抽查核驗。
四、報送要求
按照層級管理原則,各市、州負責對所轄縣(市、區)的年度目標責任考核,省廳負責對17個市(州)本級和直管市、林區的年度目標責任考核。各市、州完成對所轄縣(市、區)的考核后,將考核結果及資料匯總,連同市(州)本級考核資料,于2013年1月25日前報送至省廳勘察設計與科技處,資料電子版發送至1012726846@qq.com。省廳將根據各地所報送考核資料,并結合2012年11月份組織開展的建筑節能專項檢查情況,對各地2012年度建筑節能與墻材革新工作目標責任完成情況進行綜合考核,確定考核等次,本次考核結果作為2013年度建筑節能專項資金獎勵依據。
聯系人: 李 振 勘察設計與科技處
電 話:027-68873063 傳 真:027-68873088
2、附表2_2012年度建筑節能與墻材革新目標責任完成情況匯總表.xls
3、附表3_2012年度可再生能源建筑應用項目統計表.xls
湖北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
2013年1月5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