鄂建[2013]18號
各市、州、縣住建委(建設局):
為貫徹落實新頒布實施的湖北省地方標準《低能耗居住建筑節能設計標準》(DB42/559-2013),規范低能耗居住建筑工程施工圖節能設計文件的編制和審查工作,保證建筑工程設計質量,我廳組織編制了《低能耗居住建筑工程施工圖節能設計文件編制深度規定》、《低能耗居住建筑工程施工圖設計文件建筑節能審查要點》和《低能耗居住建筑節能設計審查備案登記表》,現予印發,請遵照執行。有關具體工作要求如下:
一、設計單位應嚴格按湖北省地方標準《低能耗居住建筑節能設計標準》(DB42/559-2013)和《低能耗居住建筑工程施工圖節能設計文件編制深度規定》(附件1)的要求編制施工圖節能設計文件,確保設計質量。
二、建設單位在建筑工程施工圖報審時,應報送符合《低能耗居住建筑工程施工圖節能設計文件編制深度規定》要求的施工圖節能設計文件和《低能耗居住建筑節能設計審查備案登記表》(附件3)。
三、施工圖審查機構應根據《居住建筑工程施工圖設計文件建筑節能審查要點》(附件2)進行審查。經審查合格,出具合格書,并在《低能耗居住建筑節能設計審查備案登記表》上填寫意見,加蓋審查專用章。
四、各市、州、縣住建委(建設局)應按照本通知附件2規定的建筑工程施工圖節能設計審查工作流程,建立相關制度,保證節能設計審查工作的落實。對未經施工圖節能設計審查或者經審查不合格的建設項目,不得頒發建設工程施工許可證。
五、本通知從2013年10月1日起施行。
附件:1.低能耗居住建筑工程施工圖節能設計文件編制深度規定.doc
2.低能耗居住建筑工程施工圖設計文件建筑節能審查要點.doc
湖北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
2013年9月9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