鄂建辦〔2013〕255號
武漢市、宜昌市、襄陽市、咸寧市、黃岡市住建委,武漢市信息產業辦、武漢市蔡甸區住建局,武漢市江岸區科技局:
為做好智慧城市創建過程管理,確保完成創建目標,住建部制定了《國家智慧城市試點過程管理細則(試行)》,現轉發給你們。請各地按照通知要求,認真履行職責,加強項目管理,做好國家智慧城市創建工作,并及時通過“國家智慧城市試點管理信息系統”(www.smart-city.org.cn)上報季度工作動態簡報和年度自評價報告。其中季度工作動態簡報在每年第一、二、三季度末上報,年度自評價報告第四季度末上報。
附件:1、建科研函[2013]183號_關于印發《國家智慧城市試點過程管理細則(試行)》的通知.pdf;
3、國家智慧城市試點管理信息系統用戶手冊—試點城市用戶.pdf
(附件請在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網站:www.hbzfhcxjst.gov.cn下載)
湖北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辦公室
2013年12月19日